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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级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手续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00:00:00来源: 点击:

各学院:

学校已于2017年4月17日组织2013级本科生集中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手续。根据中国银行要求,尚未完成办理的获贷学生必须在时间节点前完成毕业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所有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3级毕业生必须签署还款协议或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其中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可在签署还款协议以后申请贴息延期。请尚未完成办理的学生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手续。

1.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将还款一次性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中,携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书,于2017年6月23日以前到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办理提前还款;

2.签署还款协议: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银行借记卡及复印件,于2017年6月20日下午到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签署还款协议;

3.申请贴息延期:首先要按照上述“签署还款协议”的要求完成协议签署,然后于2017年6月23日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学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预录取通知书不予办理)、身份证复印件、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其中,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须严格按照模板,由学生本人在A4纸上用手写,签字后用右手食指摁手印,确保手印和姓名重合,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二、办理地点

1.提前还款手续、签署还款协议地点:

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北校区家属区南门对面)

联系人:王蓁经理、孙海珍经理

联系电话:88264559(周一~周五上班时间)

2.提交贴息延期申请材料地点: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南校区行政楼5楼530对面大厅)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提到的申请书模板在学工处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2.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签字; 

3.为方便我校学生,学校届时将在银行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完成协议签署。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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