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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肃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31 00:00:00来源: 点击:

各院(部):

        为全面落实2009年学校学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做西电优良校风学风传承者、做新校区优良校风学风建设者”主题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班在创建优良校风、学风中的核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严肃学习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学校决定在全体学生班中开展“严肃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良学风班”的建设标准:

       (一)班集体风貌

        1.班级具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包括周点名制度、卫生清洁日制度、班、团例会制度等),健全班级组织(包括班委会、团支部等)并按其职责开展工作;

        2.树立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全班同学团结努力学习、集体荣誉感强、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提高。积极组织各种学涯规划、学长报告、学习竞赛、学术讲座等活动,激发学生的成才激情,开拓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作弊、上课时间不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5.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班级安全稳定预案,及时把握学生思想脉搏,加强思想疏导,注意事故苗头,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坚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和干预制度,发生不稳定事件和安全事件及时汇报。

      (二)课堂纪律严格,课堂秩序良好

        班级积极落实课堂考勤制度。上午8:00和下午2:00(夏季2:30)前全体学生到教室或自习室。上课前值日生及时擦黑板,上课期间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上课期间无打瞌睡、吃零食、用手机、随便离开教室和做与本课程无关的事情的现象,正课时间学生不在教室或自习室以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落实辅导员与任课老师、家长建立联系制度、随班听课制度。

       (三)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

        1.抓早起,促早读。严格按照一日生活制度的要求,全体学生按时起床并坚持晨读制度,各院部检查做好学风监督岗检查督促工作。

        2.抓自习,促自学。所有学生每天晚上7:30到9:30(周五、周六除外)去教室上自习。正课时间无课学生到自习室上自习,不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加强公德建设。全班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共财物,注重公共道德,讲究文明礼貌,特别是男女交往得体、不翻越宿舍栏杆,杜绝穿拖鞋、背心等不文明着装进入公共场所。

        4.坚持晚报告制度,夜不归宿、酗酒闹事、打架等不良现象;坚决杜绝通宵上网或周一之周五在宿舍玩电脑游戏的情况。

        5.严格请销假制度。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请假,返校后销假。坚决杜绝学生在校外住宿。

      (四)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做为优良学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学期文明宿舍创建表彰的基础上,各学生班按照《文明宿舍建设工作条例》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同时要做好以下事项:

        1.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公寓楼内和宿舍的公共设施,杜绝夜不归宿、留宿他人和违章用电、私接乱拉线缆的现象,正课时间不在宿舍滞留。周一至周五不在宿舍玩电脑游戏。

        2.建立文明宿舍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每周星期一下午16时到18时的“卫生清洁日”制度。辅导员、学习导师带领和组织全体学生在每个“卫生清洁日”,对宿舍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学工处将组织全体辅导员和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各院(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交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校通报。

       3.进一步完善宿舍长制度和内务卫生值日生制度,对宿舍内务卫生每天进行维护清理。无脏、乱、差的现象,宿舍环境文明高雅、干净整洁。

       4.教育广大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不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宿舍定时开窗开门通风,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的学风建设工作,要在全面动员、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组织所有学生班,积极创建优良学风班上来。班级是直接面对学生的基层组织,通过抓班风促学风、以学风带班风,使每一位学生都成为优良学风班的建设者,全面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建设。

       (二)在开展“严肃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中,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传承西电优良传统,激发广大学生发奋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重点做好南校区的“五不学风建设”和一日生活制度落实工作。

       (三)以班为单位组织广大学生重新学习《新校区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校区“优良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西电学〔2007〕9号)和《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校纪校规,进一步培养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意识。

      (四)各院(部)要严格按照开展“严肃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的要求,结合本院(部)的实际,制定方案,全员发动,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动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并将各院(部)的工作方案报学工处管理科。学工处将制作2009年度《优良学风建设简报》,将定期推广宣传各院(部)、各学生班有影响、产生良好带动效果的做法和方案,并作为年度总评时“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优胜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辅导员、学习导师要认真做好动员和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载体活动,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将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推向纵深。辅导员、学习导师要率先垂范、到岗到位,认真落实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

三、检查与评比

      (一)在开展“严肃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中,学校将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据优良学风班建设的标准进行定期、不定期交叉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宿舍内务卫生、一日生活制度、周日晚点名和晚点名等。

      (二)在开展“严肃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中,各院部要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对于顶风违纪的现象,要按照《新校区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其中,对于不参加早读、上课迟到、旷课、上课打瞌睡、正课时间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男女交往举止不得体等违纪现象,查纠两次,全校通报批评,查纠三次,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对于夜不归宿、通宵上网等违纪的学生,一次以上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对于周一至周五在宿舍玩电脑游戏被查纠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在开展“严肃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中,学校将采用“创佳评差”的方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工作。对于学习纪律严明、学风优良的班级,学校将在学年总评中将作为“优良学风班”、“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等方面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学习纪律松懈、学风不良的班级,学校将向全校定期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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