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的要求,我校将为2007级、2008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办理2010-2011学年续放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办理时间:2007级9月8日 9:30——16:30
2008级9月9日—9月10日 9:30——16:30
2.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一卡通)、黑色中性笔。
3.各学院主管领导、辅导员应高度重视此次续放手续办理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贷款学生,确保他们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放手续;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学院自行负责。
4.各学院应仔细审核借款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凡不符合要求者(退学、休学等情况)坚决不能续放,由学院向学生资助办公室提供统一书面说明;借款学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放者需要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后上报学生资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