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2〕28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并专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3号,见附件1),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限额(见附件2)组织评审和申报工作,并将结果公示后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人,不接受任何学校、任何理由的超限额申报。
二、各高等学校务于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前,将申报公文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报送至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虽然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迫,但各高等学校一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遴选和申报,不得断章取义,不得随意减少工作程序,不得随意降低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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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联系人:张 烨 范永斌
联系电话:029—88668916.
电子信箱:gjczhang@126.com
西北工业大学联系人:牟 蕾
联系电话:029—88494020
电子信箱:mulei@nwpu.edu.cn
报送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东馆211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