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发挥科研育人功能,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培养学生志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书院实施“雏鹰计划”——科技创新培育支持计划,重点支持、培育一批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此次由书院统一安排部署,书院自筹经费,组织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学生申请,导师初筛,书院评选等程序,书院决定批准26个项目立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21项(名单见附件1)。
一、建设要求
1. 项目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符合书院的科技创新要求,与当前科技发展趋势一致,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 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至2020年10月。各项目应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进度,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研究进度和质量,负责项目经费的支配和使用。
3. 书院资助的科技创新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属书院,指导教师,项目组成员共有。
二、项目管理
书院负责统筹规划、监管、评估、服务,在自筹经费允许范围内对科技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根据各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对分配因素进行完善,以促进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书院对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项目管理包括建立项目库,组织项目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项目延期、变更等过程性管理,还包括项目整体预算、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以及项目预算统筹调整等。
三、经费使用
资助经费分三次分拨,对执行情况不好,进展缓慢的项目,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资助额度。
批准立项后,各项目组应认真填写《“雏鹰计划”科技创新培育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并报送书院。提交任务书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00。地点:海棠7号楼31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