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的基础上,经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现在海棠1号书院5#公寓楼后厅白板予以公示。
广大学生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书院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21日(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1891057,81891071
海棠1号书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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