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团队:
海棠七号书院“雏鹰计划”——科技创新项目培育支持计划实施以来,各项目组做了扎实的研究工作,在增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书院决定于2021年3月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首期“雏鹰计划”立项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1)。
二、验收程序
1.项目组向海棠七号书院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2.书院将对各项目组织集中答辩验收,请各项目主持人提前准备好汇报 PPT(8 分钟以内),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计划在2021年3月下旬。
3.书院将结合结题材料及答辩情况给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优秀比例小20%),并于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1.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结题 3 个等次。
2.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不得评为优秀,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结题不予通过。
3.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延期,确有特殊原因需延长研究时间的,项目组需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向书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四、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组填写《海棠七号书院“雏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支撑材料。指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实践报告、软件、论文、获奖情况等。论文请提交电子版全文。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组严格遵守科研诚信,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结题工作,认真对待并积极准备验收材料,确保项目研究达到验收要求。
2.请各项目组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海棠七号书院办公室(海棠7号公寓B-3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uyuan7@xidian.edu.cn。对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视为验收不合格。
联系电话:029-81891831
联系邮箱:shuyuan7@xidian.edu.cn
附件:
1.首批“雏鹰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海棠七号书院“雏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海棠七号书院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