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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七号书院关于开展首期“雏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17:28:14来源: 点击:

各项目团队:

海棠七号书院“雏鹰计划”——科技创新项目培育支持计划实施以来,各项目组做了扎实的研究工作,在增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书院决定于20213月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首期雏鹰计划立项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1)。

二、验收程序

1.项目组向海棠七号书院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2.书院将对各项目组织集中答辩验收,请各项目主持人提前准备好汇报 PPT8 分钟以内),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计划在20213月下旬。

3.书院将结合结题材料及答辩情况给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小20%),并于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1.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结题 3 个等次。

2.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不得评为优秀,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结题不予通过。

3.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延期,确有特殊原因需延长研究时间的,项目组需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向书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四、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组填写《海棠七号书院“雏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支撑材料。指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实践报告、软件、论文、获奖情况等。论文请提交电子版全文。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组严格遵守科研诚信,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结题工作,认真对待并积极准备验收材料,确保项目研究达到验收要求。

2.请各项目组于2021312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海棠七号书院办公室(海棠7号公寓B-3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uyuan7@xidian.edu.cn。对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视为验收不合格。

联系电话:029-81891831

联系邮箱:shuyuan7@xidian.edu.cn

附件:

1.首批“雏鹰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海棠七号书院“雏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海棠七号书院

2021119

责任编辑: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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