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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 10:43:35来源: 点击:

校内各用人单位、学生:

勤工助学活动作为学校加强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为规范管理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50net永乐高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西电学〔2019〕1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校内有用工需求的各单位、协助校内单位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学生

二、上岗形式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申请流程

1.单位设岗(8月17日—8月23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为各用人单位分配系统操作权限,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可在勤工助学系统(登录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xidian.edu.cn/,搜索“勤工助学”)中发布岗位,岗位负责人根据用人需求新增岗位,需求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学期设置上岗人数,结合工作内容自行设置岗位名称。岗位类型选择“长期岗位”或“团队岗位”,学期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工作时限结合实际需求设置,正常教学周期为2020年8月17日—2021年1月17日。

操作方法参见《勤工助学系统使用指南(用人单位版)》(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永乐高官方网站”下载)。

2.学生上岗(8月24日—9月25日)

各单位发布的岗位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学生可在勤工助学系统中查看并申请岗位,操作方法参见《勤工助学系统使用指南(学生版)》(在学生工作处网站“永乐高官方网站”下载)。

每个岗位不设申请上限,每名学生一次最多可申请5个岗位,用人单位应按照人岗匹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录用学生上岗。学生只有在系统中上岗后方可发放薪酬,用人单位学期中途若有换人需求,原上岗学生点击离岗后,新的上岗学生即可申请上岗。

3.薪酬提交(每月15号之前)

每月1-15号为用人单位提交、审核上月上岗学生薪酬时间,各用人单位管理员可根据学生上月工作时长、工作量提交学生薪酬发放申请,用人单位领导完成薪酬审核(注:每月均需提交审核)。长期岗位薪酬不超过500元/月,团队岗位薪酬不高于4000元/月(单人月薪酬不高于长期岗位月薪酬)。

4.薪酬发放(每月中下旬)

各用人单位管理员提交、用人单位领导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通过系统统一推送数据至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完成发放。所有上岗学生均需登录学校财务系统维护个人银行卡号,否则影响薪酬发放。

四、工作要求

1.用工单位负责对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按照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的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勤工助学活动与劳动教育相结合,在工作中积累就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

2.各用人单位应按照学生当月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按需如实申报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经与学生协商后,超出40工时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12元/小时的标准自行支付学生工资。

3.本次申请针对全部用工单位进行,所有存在用人需求单位均需重新设置新增岗位,审核上岗学生,按月提交学生薪酬。请各用工单位于2020年8月23日前,在勤工助学系统提交新增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开始申请上岗。

4.各单位由于工作调整造成的管理员、用人单位领导调整,请于8月23日前填写《50net永乐高勤工助学岗位负责人调整申请表》(见附件)报送至50net永乐高学生资助科(行政楼216室),进行系统相关操作权限的调整。

联 系 人:王  鑫

联系方式:029-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b@163.com

附件:50net永乐高勤工助学岗位负责人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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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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