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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16:27:34来源: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文件要求,依照《50net永乐高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西电学〔2019〕9号),开展2019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计划内本科生,原则上必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在学院/书院提交评定结果中有未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书院需单独提交详细情况说明)。

二、等级设置

国家助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500/人,二等3000元/人,分两学期发放。

三、金额预算与名额分配

各学院/书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及基准预算分配见附件。各学院/书院在总金额不超过分配基准金额、总人数不超过基准名额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两个等级名额。

四、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在线申请:2018、2019级本科生登录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http://ehall.xidian.edu.cn),搜索“助学金”模块,在线填写《50net永乐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线申请流程操作手册见学工处网站“永乐高官方网站”)。

线下申请:2016、2017级本科生,2019级预科生线下填写《50net永乐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民主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初评本班级申请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所在学院/书院。

3.院系审核。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审核初评结果,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审核,填写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在学院/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最困难的学生获得推荐。

4.学校审定。各学院/书院将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审定后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举报与监督

1.学生如对学院/书院评选过程有异议,可向辅导员老师和学院/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反映。学院/书院要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并随评选通知一起向全体学生公布,在国家助学金评定全过程接受学生监督和举报。

2.国家助学金评定实行院、校两级公示。各学院/书院确定初审推荐名单后必须在本学院/书院公示3天,学校在审核后公示5天。学生如对学校已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50net永乐高反映。

学校举报电话:81891099

学校举报电子邮箱:xgczzb@163.com

现场举报地点:南校区行政楼216室

3.在国家助学金评定和发放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不进行公示、拆分等违规行为,严禁提取班费等挪用国家助学金的违纪行为。对所有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50net永乐高将联合学校纪委共同查处,对于经查明属实的将严肃处理。

4.国家助学金属于助困类型资助项目,获得此项资助学生要妥善使用国家助学金,用于缴纳学费、日常基本生活花销等合理项目。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书院应及时将此次评定国家助学金的相关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

2.学生在填写《50net永乐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时,必须填写学院/书院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相关信息,否则学校不接受申请。

3.各学院/书院须提交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评定工作组成员名单、评定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情况、处理举报及投诉情况。

七、报送材料

1.请各学院/书院于11月11日之前将《50net永乐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XX学院/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和《XX学院/书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6室)。

2.汇总表和评定工作报告纸质版由学院/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zzb@163.com。

3.2016、2017级本科生,2019级预科生《50net永乐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XX学院/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在学工处网站“永乐高官方网站”下载。

 附件-2019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分配表

50net永乐高

2019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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