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和《50net永乐高学籍管理规定》(西电教〔2014〕29号)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学生余超(学号:01051466)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内未完成学业,应予以退学。因所在学院无法联系上该名学生,现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仍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按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11月29日。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29-81891768
50net永乐高
2019年10月30日
【关闭】
版权所有©50net永乐高 - 永乐高官方网站 地址: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技术支持 西安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