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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2018级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1 19:31:56来源: 点击:

各书院: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50net永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西电学[2019]13号)、《50net永乐高学校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西电学[2019]11号),开展2018级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9月5日~9月23日

二、测评方式

网上填报(电脑端登录综合测评系统http://ehall.xidian.edu.cn/填报)

三、综合测评流程

1.动员学习阶段(9月5日——9月11日)

各书院要高度重视综合测评工作,从书院辅导员到全体学生,进行层层动员,提高学生对综合测评工作目的和意义的认识,使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各项具体内容。

2.学生录入阶段(9月12日——9月16日)

学生个人登录综合测评系统,对照《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中各模块测评细则规定的内容,进行互评、自评基础分与附加分录入,全面准确地统计个人加分项信息,每个加分项必须有相关的支持材料;并上传《学生学年鉴定表》自我总结评价部分(2-3页)拍照上传(见附件1)。操作方法参见《综合测评学生使用手册》(见附件2)。

3.民主评议阶段(9月17日——9月18日)

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各班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以班或小组为单位,评选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辅导员在系统进行授权,并组织评议小组对每位同学的互评与自评结果进行审核评议。操作方法参见《综合测评辅导员使用手册》、《综合测评班级评议小组使用手册》(见附件3、附件4)。

4.测评阶段(9月18日——9月19日)

评议小组进行测评审核后,经辅导员和书院主管领导审核,生成学生测评结果。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应加强对班级测评工作的领导,做好各项审核评定工作,要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偏差。

5.评奖评优阶段(9月18日——9月19日)

(1)奖学金评比和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授予,必须严格把握条件,不得降低标准;要严格控制评奖评优比例,不得突破上限。

①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件及比例:

特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1%且M2不低于85分;

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5%且M2不低于80分;

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15%且M2不低于80分;

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30%且M2不低于75分;

②授予荣誉称号的种类及具体条件:

校级优秀学生标兵: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院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2%。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在学校学年总结评优的基础上进行。每名学生在同一年度最多获得一项综合发展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发放综合发展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不递补。

(3)单项奖学金由各书院结合办学特色,自行设定。奖励金额不超过600元/人,奖励名额不超过书院总人数的10%。

6.鉴定阶段(9月20日——9月23日)

评奖评优阶段结束后,各学生班要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根据该同学一年来的表现认真填写“班级鉴定”栏目,辅导员审核签字确认,书院签署意见,并归入个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书院要组织全体辅导员和学生认真学习本文件,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各项总评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总评工作过程的管理。

(二)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审批须通过学生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复核把关、公示环节。

(三)学年总评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各单位应及时在书院网站公示测评、评奖、评优结果,公示期不少3天,学校公示期不少于5天,待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各书院应及时删除公示信息;公示期间要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四)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得变通比例,不得拆分各种奖学金。

(五)转专业学生在原书院开展学年总评。

(六)各书院务必于9月23日前完成学年总评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主要有:

1.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名单(每人申请材料不少于2000字,由书院保存);

2.综合测评结果、获奖学金学生名单;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本书院2018~2019学年按年级在册本科生人数(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人数为准)。

所有上报材料请提供书院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模板从学生工作处网站“永乐高官方网站”下载)按统一数据格式汇总报送至资助科(行政楼216室),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029-81891099,邮箱:xgczzb@163.com

 

附件1:学年鉴定表上传模板.docx

附件2:综合测评学生使用手册.docx

附件3:综合测评辅导员使用手册.docx

附件4:综合测评班级评议小组使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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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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