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年总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9月5日~9月23日
二、工作任务及方法步骤
(一)主要任务
1.总结评比学院学年学生工作;
2.评选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3.评选优秀辅导员;
4.2016级、2017级本科生依据《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并依据《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2018级本科生依据《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西电学[2019]13号)进行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5.国家奖学金按照《50net永乐高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励志奖学金按照《50net永乐高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西电学[2019]10号)评定,具体名额分配另见通知。
6.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将启动“本科生校长奖”、“青春楷模”等年度人物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二)方法步骤
1.动员学习阶段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年总评工作,从学院辅导员到全体学生,进行层层动员,提高学生对学年总评工作目的和意义的认识,使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各项具体内容。
2.总结阶段
(1)各学院要实事求是地撰写学年学生工作总结,同时要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2)辅导员要依照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要求总结一学年的工作情况及带班效果;
(3)各学生班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在班级制度建设、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及开展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制定出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4)每个学生均要对照《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中各模块测评细则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自我评价,按模块写出个人总结(总字数不少于1000字),并填写《学生学年鉴定表》相关内容。
3.民主评议阶段
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各班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以班或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每位同学进行认真评议,充分肯定该同学各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不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测评阶段
(1)学生需全面准确地统计个人加分项信息,每个加分项必须有相关的支持材料;
(2)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应加强对班级测评工作的领导,要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偏差;
(3)学生测评要严格按照《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测评。
5.评奖评优阶段
(1)奖学金评比和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授予,必须严格把握条件,不得降低标准;要严格控制评奖评优比例,不得突破上限。
①学校奖学金评定比例:
特等奖学金 ≤1%
一等奖学金 ≤4%
二等奖学金 ≤10%
三等奖学金 ≤15%
单项奖学金 ≤6%
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2%。
③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两项申报总数不得超过本学院行政班班级总数的30%,其中,先进班集体的数量要少于优良学风班的数量。
④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⑤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在学校学年总结评优的基础上进行。获得国家奖学金而使得学校奖学金空缺的名额不递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而使得学校奖学金空缺的名额可以递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将不再发给学校奖学金,只授予学校评定的相应级别荣誉称号。
(3)单项奖学金按照《50net永乐高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严格审核,宁缺毋滥,严把标准。
6.鉴定阶段
评奖评优阶段结束后,各学生班要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根据该同学一年来的表现认真填写“班级鉴定”栏目,辅导员审核签字确认,学院签署意见,并归入个人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组织全体辅导员和学生认真学习本文件,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各项总评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总评工作过程的管理。
(二)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审批须通过学生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复核把关、公示环节。
(三)学年总评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各单位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测评、评奖、评优结果,公示期不少3天,学校公示期不少于5天,待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删除公示信息;公示期间要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四)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得变通比例,不得拆分各种奖学金。
(五)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开展学年总评。
(六)各学院务必于9月23日前完成学年总评工作,从9月24日起向学校全面、系统地汇报本单位总评工作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提交相关材料,主要有:
1.学院学年工作总结;
2.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申报材料(每班申请材料不少于2000字)及学院汇总名单;
3.优秀辅导员名单及申报材料(内容应充分反映辅导员工作实绩,切忌简单空谈;鼓励提交视频等形式资料);
4.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名单(每人申请材料不少于2000字,由学院保存);
5.综合测评结果、获奖学金学生名单;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本学院2018~2019学年按年级在册本科生人数(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人数为准)。
所有上报材料请提供学院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模板从学生工作处网站“永乐高官方网站”下载)按统一数据格式汇总报送至资助科(行政楼216室)。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29-81891099
邮箱:xgczzb@163.com。
50net永乐高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