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和《50net永乐高学籍管理规定》(西电教〔2014〕29号)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学生唐圣丰(学号:02111229)和学生闫仲宁(学号:02125046)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内未完成学业,应予以退学。因所在学院无法联系上以上两名学生,现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仍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按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2019年7月8日-8月8日。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29-8189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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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