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2018级学生: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兴趣 ,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校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转专业工作,在《50net永乐高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西电教【2016】71号)基础上,针对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50net永乐高(下称学校)转专业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对转专业的条件和名额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办理。其中,专业接收名额和转入学生的资格条件由学院自行决定,学校将根据学院专业生师比,毕业生就业质量以及本科教育教学业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审定。
第三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已办理转专业者,不允许再次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生所在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所在书院资格审核,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同意,报50net永乐高审核,经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下列四种特殊情况也可申请转专业:
(一)对规定范围内的某一专业有特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学生(需提供证明专业特长的相关材料,并且由所在学院/书院推荐);
(二)对原专业学习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但转到规定范围内的专业可以继续学习的学生(需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三)因患某种身体疾病,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规定范围内的专业学习的学生;
(四)学生参军退役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转专业,且不局限于大二学年,相关学分由转入专业认定。
前三种特殊情况中,规定范围内的专业是指:转入专业当年学生所在省份我校录取分数的位次不高于原专业录取分数位次。
第六条 根据相关规定,特殊类型学生(中外联合办学学生、国防生、定向生、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专业有过变更的学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不能改变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试点班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七条 转专业具体程序如下:
(一)上报计划。2019年6月27日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上报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至学校审定。各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核内容、办法等)。
(二)发布通知。2019年7月2日前50net永乐高向学生公布转专业通知、各学院转专业考核规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同时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三)书院排名和学院方案公布。2019年7月4日,各书院按专业/大类对2018级学生进行学业排名,学生具体排名请咨询所在书院。各学院在本院网站公布转专业考核方案,学生对转专业名额及其他规定有疑问,请咨询各转入学院;
(四)学生申请。2019年7月5~7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系统报名;拟报名转专业的学生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转专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转专业报名”;
因跨专业报考试点班录取后等同于转专业,故既报名试点班选拔,又报名转专业的同学,转专业报名专业应与试点班所在专业保持一致;若不能保持一致,以转专业报名专业为准,试点班选拔报名自动作废;
(五)书院初审。2019年7月8~9日各转出书院完成初审,并在教务系统填报学生成绩、排名信息;
(六)学院公布面试通知。2019年7月9日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面试分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七)学院上报结果。2019年7月12日前转入学院对转入学生完成考核,并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纸质盖章及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科;
(八)教务处公示。2019年7月13日教务处公布拟转业学生名单(公示三天);
(九)正式公布。2019年7月16日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十)手续办理。2019年8月26日第一周起学生到新的专业学习,凭转专业文件办理转专业手续。
(十一)各学院及书院转专业咨询人:
序号 |
学院名称 |
咨询人 |
咨询电话 |
1 |
通信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81891677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潘老师 |
81891663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卫老师 |
81891018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81891658 |
5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胡老师 |
81891619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高老师 |
81891007 |
7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石老师 |
81891379 |
8 |
50net永乐高 |
辛老师 |
81891388 |
9 |
外国语学院 |
贺老师 |
81891389 |
10 |
微电子学院 |
冯老师 |
81891636 |
12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何老师 |
81891017 |
13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秦老师 |
81891034 |
14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杜老师 |
81891324 |
15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耿老师 |
81891650 |
16 |
人工智能学院 |
杨老师 |
81891373 |
17 |
海棠7号书院 |
李老师 |
81891831 |
18 |
海棠8号书院 |
张老师 |
81891426 |
19 |
海棠9号书院 |
胡老师 |
81891057 |
第五章 学籍及学业管理
第八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由原专业所在学院转至转入专业学院,由转入学院/书院编入同年级相应的班级学习。
第九条 转入学院/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及教学计划变更等工作:
(一)学生转专业前已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仍然有效。
(二)缺少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学生必须补修并取得学分。
(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未包括的课程,可否计为任选课学分,由转入学院确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
第十一条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二条 对在转专业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个人,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转专业相关事宜最终由50net永乐高解释。
附件:1.试点班及转专业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
2.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计划表
50net永乐高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