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生:
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对我校2017届和2018届毕业生中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的学生进行在职在岗情况审查,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拨付2017届第三次和2018届第二次资金。
具体名单如下:
2017届毕业生
安凤 |
付德志 |
石岩 |
王渊蛟 |
武岳 |
马翔 |
帕提古丽•艾麦尔尼亚孜 |
高夏夏 |
冯博博 |
张俊垚 |
王汉清 |
沈思瑶 |
姚帅 |
边巴顿珠 |
朱金鹏 |
封鹆 |
刘德思 |
阿尔恒·切尔子扎提 |
王晶 |
梁丽 |
沙拉瓦提·加尔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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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
才宗 |
李娜 |
益西白旦 |
赵志阳 |
益西拉珍 |
魏祎澍 |
达瓦次仁 |
王文博 |
张文涛 |
张唤虎 |
吴思越 |
刘聪聪 |
毕玉红 |
奚琦 |
仁青卓嘎 |
李恒 |
李玉兰 |
扎西多杰 |
巴珍 |
杨庆红 |
白玛达瓦 |
王晓英 |
张敏华 |
周妹妹 |
达瓦卓玛 |
旦增南加 |
唐佳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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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学生在2019年6月20日前(邮戳时间),将在职在岗证明的原件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学校,将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gczzb@163.com。
附件:50net永乐高基层就业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2019版)
50net永乐高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