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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16:39:13来源: 点击:

本字〔2019〕58号


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医学基础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类、艺术学类等25个类别,认定数量全国共300项。
我校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作为省级、国家级的培育项目。除以上分类外,其他类别专业也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内容见附件1。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相关要求可参见教高厅〔2017〕4号文件,同时可参考前两届国家级虚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网址:实验空间http://www.ilab-x.com/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跨学院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原则上可单独申报;
    6.请各单位初评并排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学院或实验中心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程序
    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单位根据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
    2.专家审查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现场答辩,汇报材料并现场演示实验项目视频;
    3.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查、听取汇报情况形成推荐意见并推荐上报。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5月15日以前,各项目负责人提交:
    (1)《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学院或实验中心)-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学院或实验中心)-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
    (3)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学院或实验中心)-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4)以上3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学院或实验中心)-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校内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认定后管理
    (一)持续建设与支持
    对各级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将通过“十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支持继续建设与完善。
    (二)持续开放服务
    对各级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三)持续监管
    学校将对被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10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整改仍无改进的,将取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宣旸
    联系电话:029-81891766
    电子邮箱:sjk@xidian.edu.cn
    地址:50net永乐高运行中心实践科(南校区办公楼202室)
   

    附件:1.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3.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50net永乐高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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