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宝生部长“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征文比赛、视频大赛、音频大赛、宣传画大赛。详细内容和作品要求以《关于举办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文件要求为准。
三、活动开展
6月8日~6月30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学生报名成功后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 #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 @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
7月1日~9月5日
各学院接受学生参赛作品投稿,要求学生将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按照“学校-姓名-专业-作品名称”的格式命名,将报名表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按照“学校-姓名-专业-”的格式命名。作品和报名表扫描件放在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学校-姓名-专业-作品类别(征文/视频/宣传画)”的格式命名。
请各学院在9月5日前将本学院的参赛作品及报名表扫描件进行整理,将四类作品分别归入“征文”“视频”“音频”“宣传画”四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邮箱xgczzb@163.com。
9月6日~9月20日
学校组织初评,将初审合格的参赛作品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学校评出的优秀作品将于2018年秋季学期初进行表彰奖励。全国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由全国组委会统一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是紧密结合学生经济帮扶和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育人功效,引导学生饮水思源、感恩思进的重要举措,原则上要求在2017~2018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的我校学生和所有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必须参加此次活动,鼓励所有在校学生和教师积极参加此次活动;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严格按照教助中心〔2018〕10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活动组织、材料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学生工作处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内容;
3.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附件:《关于举办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
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