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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15:29:51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新疆籍少数民族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设立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根据《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50net永乐高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管理评定办法(暂行)》,现将我校2018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专项资助金的资助对象仅限于新疆籍少数民族在籍在校学生(含本科和预科)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含有关单位委培或定向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资助分为“新疆助学金”和“新疆奖优助学金”,可同时申请,且不与国家和学校的其他各类资助金评选相冲突。
1.新疆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1600元/人/年,二等800元/人/年,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2.新疆奖优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500元/人/年;二等奖励300元/人/年,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由学校统一评选。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个认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5.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6.当年被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新疆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等助学金: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2)单亲家庭,或家庭中有严重残疾者,家庭负担重,本人生活困难;
(3)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本人生活困难。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等助学金:
(1)家庭收入低,本人生活困难;
(2)家庭暂时有变故,缺少劳动力,收入减少。
  (三)新疆奖优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限当年)之一者,可申请一等奖优助学金:
(1)思想政治觉悟高,获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
(2)在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斗争中有突出表现;
(3)学业成绩较上一学期有显著提高(例如,上学期挂科科目全部通过,或平均分提升10分以上等)。
2.符合下列条件(限当年)之一者,可申请二等奖优助学金:
(1)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MHK四级、普通话二级乙等(本条仅适用于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兹别克族学生);
(2)在民族团结、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网络或纸媒上有报道的;
(3)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并授予各类荣誉称号的(不包含各类参与奖、活动奖、志愿者奖);
(4)在红色民族电波等平台上发表民族团结相关的优秀作品并形成社会影响力的;
(5)经学院或学校认定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给予资助,已获评的要停发并追回资助金: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
3.参加宗教活动,穿戴宗教服饰;
4.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5.上学年旷课6课时,上课迟到早退情况严重;
6.存在夜不归宿、饮酒闹事、超高消费、借高利贷等行为;
7.辅导员或新疆内派管理教师主动联系不到、不请假私自离校、不参加集中点名、存在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累计两次以上;
8.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五、评定程序
  (一)新疆助学金的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新疆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随表格提交本人手写的申请书一份,不少于800字;
2.学生本人携表格先后找新疆内派管理教师、辅导员签署意见;
3.班级民主评议,学院组织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金。
  (二)新疆奖优助学金的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新疆奖优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随表格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生本人携表格先后找新疆内派管理教师、辅导员签署意见;
3.以学院为单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组织集体评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金。
  六、工作要求

  (一)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族特困学生的关爱,是一项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的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评定工作。如无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须将名额返还学校另行分配。

  (二)请各学院于6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少数民族管理办公室。

1.新疆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包括学号、姓名、交通银行卡号、等级),纸质版须由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smz@xidian.edu.cn
2.《新疆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学生手写申请书;
3.《新疆奖优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学生提交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xgc
  • 附件【申请审批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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