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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校园 争做文明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4 00:00:00来源: 点击: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责任、进取、荣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我校大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文明得体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提高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在广大学生中倡导文明正气之风,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50net永乐高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深入开展大学生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正确引导大学生知耻明辱、厚德修身,培养大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情操,提高学生的文明意识和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做事。

          二、活动主题

“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

          三、活动目标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以培养 “讲文明、懂礼仪、倡新风”的文明大学生,树立良好校风、学风,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目标,以开展学生基础文明教育系列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品德修养、行为规范的教育,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是非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文明习惯,强化遵守校纪校规意识,营造文明、和谐、健康、进取的宿舍文化、班级文化、校园文化。

         四、相关工作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特色,制定出本院(部)教育活动安排方案。

2.各院(部)要分层次召开辅导员、学习导师、学生干部会议,就本次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板报、宣传栏、海报等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辅导员要充分利用周点名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增强学生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素质。

4.各院(部)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广大教师的宣传,使广大教师了解、支持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榜样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文明在我心中——加强学习,做好大学生文明规范的普及

(1)学生工作处印发《50net永乐高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并在学工在线网站开通网络版,以供广大同学参考学习讨论。

(2)各院(部)应以主题班会、演讲、辩论、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载体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50net永乐高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做好基础文明知识的教育普及。

      2.文明在我身边­——明德省身,引导学生观察讨论

(1)发挥学生“三自”作用,引导学生参与到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和讨论中。学生工作处组织拍摄反映校园不文明现象的图片,制作“不文明的那些事儿 ”专题教育素材,揭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在“学工在线”网站开辟讨论专版。

(2)各院(部)要组织以“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内容紧扣主题,字数在1500——2000字之间。学工处将组织评比,对优秀文章予以表彰并在校内媒体上刊登。各学院从本单位中推荐不超过五篇文章参与评比,新生部推荐不超过十篇参加评比。请各院(部)将推选出来的作品于6月10日中午12:00前,将文章电子版与院(部)汇总统计表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或发至邮箱xdknn@yahoo.cn。

      3.文明在行动中——践行文明,彰显大学生文明风范

(1)学校校风校纪纠察队加强对校园不文明行为的纠察,监督学生举止得体。各院(部)应加强教育,引导学生在公共场所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规范,争做文明大学生。

(2)各院(部)要以目前全校开展的“基础文明标兵,学风建设模范,服务同学先锋”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认真评选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院(部)要有针对性地对毕业班开展文明离校教育。

(4)各院(部)要深入开展“文明的宿舍、温馨的家园”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以“安、静、雅、谐”为标准,建设各具特色、文明向上的多元化文明宿舍,营造学习型、文明性、团结型的和谐宿舍环境。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对文明宿舍进行评比和表彰。具体通知和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0年上学期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三)总结表彰阶段

1.各院(部)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并探讨建立主题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学生文明行为纳入到日常考核之中,带动校风、学风的传承与提升。

2.各院(部)应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及时总结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学生工作处将在《学风建设简报》中予以报道推广,同时在“学工在线”网站开辟专栏,强化宣传效果。

3.学生工作处将在6月中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结合优良学风创建、文明宿舍创建、“基础道德文明标兵、学风建设模范、服务同学先锋”的评选及征文比赛等,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各院(部)也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院(部)内部的评比表彰工作。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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