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表彰学生骨干在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读本科生。
二、候选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1%。
三、评选条件
1.能够正确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
2.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学院各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热爱心理健康工作,具有一定心理学与心理咨询的知识和技能。
4.密切关注周围同学的身心健康状况,认真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危机学生个体排查工作,及时反映特殊学生心理健康信息。
5.心理健康,乐观进取,关爱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填写2013~2014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申请表,由辅导员向学院进行推荐。
2.学院评审。学院根据个人的总结、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和学生评价,填写推荐意见,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将组织评审,对学院报送学生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4.表彰奖励。审核通过后,评选出优秀个人,择时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事迹简介应控制在200字以内,另附不少于1500字的申报材料(用第三人称撰写)一份,事迹材料须全方位反映自己在心理健康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所参加的活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材料中事迹必须真实、感人,简明扼要。
2.鼓励参评学生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强申报材料的说服力,此环节将在评选过程中作为加分项。
3.请各学院严把评审关,并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申请表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
4.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评选为契机,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睿
联系电话:029-81891096
电子邮箱:xsgzc@xidian.edu.cn
附件:2013~2014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