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1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批复的通知
各相关学生:
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教育部批准,我校2011届毕业生第二批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共16人获得批复,批复总金额311050元。
具体名单如下:
布萨日木•依敏 阿瓦汗•木沙 玉苏普江•艾海提 格桑卓嘎
扎西措姆 毛丽旦•别尔丁 阿米乃姆•如则 洛桑赤烈
四郎多加 贡觉欧珠 阿布都热合曼•买买提 吴俊雄
陈夔蛟 杨雲鹏 范勇 陈小绘
请以上学生尽快将银行卡相关信息和在职在岗证明寄送至学校。具体内容和相关电子表格已发送至提交申请材料时所留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有其他疑问请上班时间拨打81891099咨询。
学生工作处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