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疑问请咨询财务处:陈老师 81891002。
2.现场还款。2018年5月28、29日两天,在行政楼5楼学生事务大厅为个别未完成线上还款的同学办理现场还款,提供银联pos机刷卡、现金还款两种方式。
3.减免申请。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5月29日下午将申请材料交至行政楼5楼事务大厅。
4.办理现场还款和提交减免申请材料都需要持借款人的校园一卡通,因校外毕设等因素无法到场的可由他人代还。
三、减免条件
根据西电学〔2016〕16号文件,学校决定自2016年起将校内贷款无息助学贷款的功能定位由助困型资助项目转变为引导型资助项目,贷款额度提升至2000元/人/年,在学生毕业还款时,按照“老贷款老政策、新贷款新政策”的原则进行减免。即:对学生在2015年及以前申请的校内无息助学贷款,在毕业还款时按照西电学〔2016〕16号文件发文日期以前的相关政策进行减免;对学生自2016年起申请的校内无息助学贷款,在毕业还款时取消普惠性的10%减免,对见义勇为、道德楷模、重点单位就业、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等进行减免,充分发挥引导作用。
详述如下:
(一)学生在2015年及以前申请的校内无息助学贷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学校给予的相关减免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1.借款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一次性全额偿还校内贷款的,学校将按其贷款总额直接给予10%的减免(不需要填写申请表格);
2.借款毕业生中的非定向毕业生到就业重点单位就业、到西部基层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并经学校审批确认者,可全部免还贷款。就业重点单位、西部基层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以《50net永乐高关于引导2017届毕业生到国家重点就业单位和基层就业的通知》为准。借款毕业生需填写《50net永乐高毕业生校内贷款减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提供就业协议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予以减免。
(二)学生在2016年申请的校内无息助学贷款
借款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学校给予的相关减免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毕业生需填写《50net永乐高毕业生校内贷款减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方可予以减免。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学校审批确认后可给予10%减免;
2.本科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并授予各类荣誉称号的(不包含各类奖学金),可给予全额减免;
3.本科期间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被学校选树为“西电学子”、“青春楷模”的,可给予50%减免;
4.在2017~2018学年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励的可给予50%减免,获省部级奖励的可给予25%减免;
5.在2017~2018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立项的可给予25%减免;
6.在2017~2018学年获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可给予50%减免;
7.2017~2018学年在CSSCI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SCI期刊、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排名前三的作者可给予50%减免,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可给予25%减免;
8.借款毕业生中的非定向毕业生到就业重点单位就业、到西部基层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并经学校审批确认者,可给予全额减免。就业重点单位、西部基层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以《50net永乐高关于引导2018届毕业生到国家重点就业单位和基层就业的通知》为准;
9.借款毕业生到国际组织任职的,可给予50%减免。
备注: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提交减免申请后等待学校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将本科期间的校内贷款一并还清。
四、工作要求
1.校内贷款减免政策自2016年起有较大调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有效地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毕业班辅导员及借款毕业生,并按通知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2.各毕业班辅导员要认真负责落实工作,及时组织、督促借款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整体时间安排办理各项手续,并以此为契机做好诚信教育。
3.根据学校本科学生毕业离校工作的相关规定,凡毕业前未还清借款的毕业生,学校不予办理贷款环节离校手续。
4.本通知附件表格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