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50net永乐高本科生注册及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实施办法》(西电学〔2008〕29号)的精神,做好本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校区:8月15日—8月18日 上午8:30-下午6:00
8月24日—8月28日 上午8:30-下午6:00
北校区:8月15日—8月18日 上午8:30-下午5:30
8月19日至8月23日为2009级研究生、本科新生报到时间,暂停06、07、08级学生收费。暂停收费期间自助设备 仍可继续交费。
北校区:交通银行营业厅(06级软件学院学生于此交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费收缴工作,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尤其是诚信教育,增强学生自觉缴费意识。
2、各学院务必要求辅导员及时将缴费工作要求、缴费时间和地点通知全体学生。对于工作不到位,影响学费收缴工作的有关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
3、各学院要按照西电学〔2008〕29号文件的规定,及时对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进行文本注册,同时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9月4日前将《学生报到注册簿》交学工处管理科。
4、对于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费的学生,各学院要按照西电学〔2008〕29号文件第八条的要求做好分类甄别工作。在甄别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仔细深入,并和家长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在核实的基础上填写《欠费学生信息汇总统计表》,9月4日前报学工处管理科。
5、对于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费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本人提出缓缴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办理注册手续。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2008级学生和已申请生源地贷款且款项未到的学生可办理缓缴手续。请各学院于9月2日前将缓缴学生汇总名单报学生处。
6、所有学费、住宿费均应交到学校财务处或财务处指定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收学生学费、住宿费。
7、对于没有按时缴费且未办理缓缴手续的学生,各学院要按照西电学〔2008〕29号文件第六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