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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13:31:56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学校于即日起选聘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国奖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选聘数量
   20名

三、选聘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四、主要任务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或者担任学校招生工作志愿者,协助老师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同学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活动要求

各学院要学习清华大学开展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奖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次选聘活动中来;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使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受聘学生将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选聘与评选表彰,宣传成效纳入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内容。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拔2-4名优秀的国奖学生申报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于12月21日前将《50net永乐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gczzb@163.com

联系人:张维宁 联系电话:81891099

附件:50net永乐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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