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级本科毕业生
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学生,经学校与经办银行沟通,银行委派工作人员于6月19日(星期二)到我校办理2008级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署展期协议(已去银行办理成功的学生无需再办):
1.准备展期申请书一份,要求使用A4纸或粘贴在A4纸上,黑色签字笔手写,内容包括基本身份信息、研究生录取信息、贷款金额信息,研究生毕业后及时还款的相关承诺等;学生本人在展期申请书上签字,摁手印(要求使用右手食指并确保手印和姓名重合),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模板在学工处网站通知附有下载链接);
2.携带准备好的展期申请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预录取通知书不予办理)、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上下排列复印到一张A4纸上)和以上材料的原件于6月19日9:00-17: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直接办理。
二、签署还款协议(已去银行办理成功的学生无需再办):
携带申请贷款时所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借记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于6月19日9:00-17: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办理。
三、提前还款
则需要下载并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学工处网站相关通知内附有链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现金、中国银行借记卡直接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办理,具体地址为长安北路9号(陕西省体育场东门对面)。
学生工作处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