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09年选聘保留硕士生入学资格的本科毕业生担任辅导员的工作已经开始,为使我校此项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方式
选聘对象: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选聘方式: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拔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担任辅导员期间,按国家和学校规定,享受辅导员的有关待遇。工作两年后,考核合格者,脱产读研,考核不合格者,纳入当年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品行端正,愿意并适合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2、前6学期的主干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20分以上。
三、选聘程序
1、学生可以通过个人或学院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7日下午6:00前。
2、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保留硕士入学资格本科生担任辅导员报名表(学生工作处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2)、个人成绩表(前六个学期)
(3)、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报名地址
地 址: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120房间
电 话:81891096
联系人:樊 稳 邓 悦
4、所有申请人员于9月28日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最终按当年选留指标的200%确定候选人名单。
笔试内容:辅导员工作基本理论及其实务。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9月30日前由学生相关职能处和各学院组成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面试,最终确定选留人员。
附:保留硕士入学资格本科生担任辅导员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