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06、07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我校06、07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体现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经与银行协商,学校决定启动06、07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06、07级本科生(已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除外);
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1)每个学生需要将个人所有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填写本人姓名、学号、专业、学院以及本人联系方式。档案袋内材料要求按顺序排列:申请审批表-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A4纸书写,或贴粘于A4纸上)(见附件1)。
(4)学生的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在同一A4纸上,上下排列,身份证需要正反双面复印)一份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5)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见附件3)。其中:
农村学生须提供由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贫困证明上盖村委会、乡政府和县民政局公章);
城镇学生须提供由街道和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贫困证明上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区民政局公章)。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仅面向我校06、07级学生,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6000元,四个学年总金额24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宣传;各学院辅导员参加贷款操作细则培训;学生准备、提交申请贷款材料;辅导员将材料收集汇总,学院进行审核。
各学院将审核过的材料上交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审核,材料提交不完整的学生补交材料,并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学生名单公示。
学生工作处将审核过的贷款学生名单及材料整理,并送至经办银行审核,确定最终贷款学生名单。
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借据;经办银行录入学生信息,并放款。
(1)国家助学贷款是党和政府关怀贫困大学生的一项重大措施,也关系到我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对学生的稳定工作也有重要作用,主管领导对此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为确保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指派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协助做好指导申请贷款学生准备及填写相关材料、信息录入及初步审核等工作。
(3)各申请学生填写所有申请、单据等相关材料,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材料所有填写内容均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涂抹修改现象;凡是需要画押手印的地方,必须使用右手食指,并且指纹要和姓名重合。所有信息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有欺诈行为将严肃处理。
(4)辅导员应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严格把关,对于不能按期毕业或非贫困的学生不予申请贷款,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准确。
(5)由于办理时间有限,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办理相应手续,如因负责人员工作中带来的失误,本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我介绍和申请要求(我叫xxx,学号xxxxxxx,是50net永乐高xxxx学院xxxx专业200x级xxx班的本科生,由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xxxxx元。
对还款的承诺。(如:如果我能得到贵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力支持,我将保证履行一个贷款人所应承担的义务,毕业后在还款期间内与代办银行保持联系,并在毕业后连本带息按时归还贵行。请贵行相信,我必将实现我的承诺,努力学好专业知识,认真工作,争取提前还清贵行的贷款。同时向贵行承诺,如果本人发生严重违约现象,将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还需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以及贫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