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和表彰各学院学生骨干在2012-2013学年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读本科生。
二、候选名额
各学院积极分子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1%。
三、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组织校、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2.能够正确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
3.喜爱心理健康工作,具有一定的心理学与心理咨询的知识和助人技能。
4.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学院完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项安排和部署。
5.在防范心理危机事件中,表现优秀且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6.密切关注周围同学的身心健康状况,能认真完成本班级危机学生个体排查工作或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注重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兼职辅导员协调沟通。
7. 心理健康,乐观进取,关爱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
8.积极组织本班级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心理健康节”并表现优秀者。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填写50net永乐高2012~2013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申请表,由辅导员向学院进行推荐。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个人的总结、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和学生评价,填写推荐意见,报送学生工作处。
3.综合考察。学生工作处将组织评审,对学院报送学生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4.表彰奖励。审核通过后,评选出优秀个人,择时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事迹简介应控制在200字以内,另附不少于1500字的申报材料(用第三人称撰写)一份,事迹材料须全方位反映自己在心理健康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所参加的活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材料中事迹必须真实、感人,简明扼要。
2.鼓励参评学生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强申报材料的说服力,此环节将在评选过程中作为加分项。
3.各学院严把评审关,将真正优秀者评选出来。并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申请表统一上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
4.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评选为契机,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29-81891096
电子邮箱:xsgzc@xidian.edu.cn
附件:50net永乐高2012~2013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分子”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