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学生工作处决定开展学生工作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学校学生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围绕立德树人,重点培育和资助一批学生工作创新示范项目,引导我校学生工作干部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工作质量,以此推动学生工作内涵式发展。
二、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范畴
各学院在学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学生党建、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就业与资助、队伍建设等,项目分配表如下:
序号
| 项目范畴
| 数量
|
1
| 学生党建(含业余党校)
| 2
|
2
| 思想教育(含网络思想教育)
| 2
|
3
| 学生管理(含毕业生、新生工作和文明宿舍建设)
| 3
|
4
| 就业与资助
| 2
|
5
| 队伍建设(含班部建设)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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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要求
学生工作创新示范项目为工作实践类项目,成果已实际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项目要紧扣工作重点,体现工作特色,富于创新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三、申报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申请立项。每院限报1—2项。
各学院需提交创新示范项目简介一份,项目说明材料三份,项目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如有支撑材料,可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
项目提交时,项目简介、项目说明材料纸质版需签章,并连同电子版交至学工处教育科。
申报截止时间:11月8日。
四、项目说明
获得立项的项目成果要有讲头、有看点、可推广。项目时限为2个月,12月中旬学校组织检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睿 81891096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