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提高学生工作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建设南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为我校学生打造方便、高效、快捷的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隶属学生工作处管理。中心的建立以学生自我管理,解决学生困难,方便学生办事为宗旨,以学生助理为主体,利用课余时间以勤工助学的形式开展工作。
二、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业务范围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中,投入使用后将在工作时间面向学生开展如下业务:
1.教育管理服务:学生证办理、火车票优惠卡补办、评奖评优、违纪处分记录查询、开具学生在校相关获奖证明、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办理、大学生业余党校高级班咨询与证书发放;
2.学生资助服务:各类助学金、各类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各类困难补助及困难学生认定等事务的咨询服务;生源地贷款申请、回执录入及毕业确认办理;
3.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在校本科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咨询和受理;
4.心理健康服务:心理辅导预约。
三、办公地点和开放时间
1.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五楼二区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7:00
四、工作要求
1.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成立,对于方便全体学生办理各项日常事务,提高办事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利用周点名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宣传工作,使学生了解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业务受理范围,便于学生办理相关事务。
2.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锻炼平台,是展示我校学生自强自立、乐观进取精神面貌的重要窗口。学校每年9月从全校本科生中公开招聘学生助理,各学院也可主动向学生资助办公室推荐学有余力的学生,共同做好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