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手续的通知
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中国银行南郊支行的要求,学校定于近期为在校本科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借款凭证签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2008级、2009级、2010级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具体名单发至各学院)
2.办理日期:2008级:8月29日—8月30日
2009级:8月31日—9月1日
2010级:9月2日—9月3日
时间:9:00—17:00(中午照常办理)
3.办理地点: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
4.携带资料:身份证、学生证、黑色签字笔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务必按时来办理,以免影响本人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