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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院(部)学生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6 00:00:00来源: 点击:

各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工作交流,展示工作亮点,推广工作经验,扩大学生工作的影响力。在已有《学生工作》、《优良学风简报》、《党员先锋工程简报》等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开办《学生工作简报》。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工作是学校领导和各级部门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也是宣传、展示工作的重要渠道。各院(部)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好本院(部)学生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送原则:

    坚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报送信息的原则,信息一定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反映工作;信息一定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信息一定要力求做到行文流畅,结构完整,格式规范。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本院(部)在推进学校安排的各项学生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2、学生工作各个方面推出的新思路、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总结凝练出的值得推广的好做法。

    3、在开展的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件、先进人物。

    4、在日常工作中,挖掘出的有利于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报送要求:

    1、院(部)要指定一名信息报送员,信息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在文件下发三日内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

    2、院(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信息的审阅和督促工作。

    3、原则上每院(部)每周至少报送一份信息,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

    五、建立院(部)信息报送积分制度:

    院(部)每月得分=报送条数ⅹ1分+简报采用篇数ⅹ3分+校领导批示或校领导表扬的篇数ⅹ6分。学校上报材料在省级媒体报道中凡涉及院(部)特色工作的一次加6分(陕西日报、教育部网站等)。省级以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教育部各类简报等)报道一次加10分。

    以上积分方式同样适用于学生处主办的各种简报,院(部)积分为各类简报得分之和。

    六、信息报送工作考核:

    1、学校将把院(部)信息报送工作纳入院(部)年终考核,把信息报送数量和采用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

    2、每月通报一次院(部)信息报送得分情况,以便于调动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

    3、每学期末,学校将对院(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排序,根据得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联系人:韩睿     电 话:029-81891096 

 

 

    邮 箱:xsgzc@xidian.edu.cn 

 

 

 

 

 

    附件:信息报送规范格式(样表)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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