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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30 00:00:00来源: 点击:

各院(部):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于6月28日下发了《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决定积极鼓励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干部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请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2.请申请者将填写好的《申请评审书》于7月6日前上报思想教育科,上报材料应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3.届时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阅,择优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的要求进行上报。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各院(部)应该对申报者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见文档下载)

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12_gggs/201106/121598.html

 

                                                   学生工作处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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