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生:
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对我校2015届和2016届毕业生中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的学生进行在职在岗情况审查,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拨付2015届第三次和2016届第二次资金。
具体名单如下:
2015届毕业生
刘小龙 |
关美娜 |
王步伟 |
欧姆提·解土行 |
赵青青 |
魏晓东 |
帕哈里丁·玉素甫 |
靳晓松 |
王建宏 |
余长江 |
索朗旺堆 |
海龙 |
王凯丽 |
李富强 |
索朗次仁 |
沙米斯亚·买买提 |
朱坤 |
旦增晋美 |
王鹏举 |
麦麦提依明·亚森 |
央吉 |
索南曲措 |
闫鹏 |
再克也古丽·艾合买提 |
曲珍 |
陈自东 |
赵旺 |
马杰 |
陈波 |
邹绍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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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毕业生
夏志伟 |
巴合达提·努尔山 |
马安恒 |
丹增达珍 |
吴勇飞 |
马利伟 |
张金星 |
沙黑拉西·哈巴斯 |
何念君 |
落桑卓玛 |
王泳皓 |
郭彦利 |
郭林 |
旦增格列 |
马伟杰 |
江珠尼玛 |
阿卜杜热合曼·佧迪尔 |
路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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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雨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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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学生在2016年6月26日前(以邮戳时间和电邮时间为准),将在职在岗证明的原件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学校,将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gczzb@163.com
附件:50net永乐高基层就业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2017版)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