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已于2015年5月21日、22日两天组织2011级本科生集中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手续。根据中国银行要求,未能按时到场办理毕业手续的获贷学生须由本人携相关材料到中国银行南郊支行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所有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1级毕业生必须签署还款协议或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可申请签署展期协议。
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将还款一次性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中,携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书,于2015年6月15日以前到中国银行南郊支行办理提前还款;
签署还款协议: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银行借记卡及复印件,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到中国银行南郊支行签署还款协议;
签署展期协议: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预录取通知书不予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展期申请书,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到中国银行南郊支行签署展期协议。展期申请书须由学生本人在A4纸上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字后用右手食指摁手印,确保手印和姓名重合,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学生资助办公室盖章。
二、办理地点
中国银行南郊支行(陕西省体育场东门对面)二楼个人金融部
联系人:何珂经理
联系电话:85362053。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提到的申请书模板在学工处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中国银行借记卡在行政楼5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领取;
2、为方便我校学生,学校届时将在现场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完成协议签署。
3、为确保贷款学生能够正常毕业离校,请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附件:2011级本科生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手续名单(纸质版已发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