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厅〔2012〕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7〕15号),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现就2013级本科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手续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信息核对
要求毕业生核对《2013级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核对表》(随文件下发)相关信息后签字确认,学号和专业等基础信息在核对表上进行修改,贷款信息有误需自行联系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
如存在学生降级、留级、休学、退学等特殊情况,由辅导员在备注栏标注。
各学院须在6月9日以前将《2013级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核对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贷款网上确认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提交网上毕业申请后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对于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初审通过后学生可在系统导出毕业确认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将其中一份确认表附学生就业协议复印件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行政楼5楼530对面大厅),另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详细办理流程参见附件。
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必须在6月12日以前完成网上确认。如果个人就业信息、联系方式等在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发生改变,自行登陆网站进行修改并备注信息变更原因。
三、注意事项
1.对生源地贷款的具体政策和要求有疑问的学生请联系咨询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询生源地贷款到账和抵充学费情况请于每周三、四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资金管理科。
2.因应征入伍、休学、留级等就学信息发生变动,未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需及时与当地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3.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本付息日,希望学生高度重视,在此日期之前请主动与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及银行取得联系,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已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同样需要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毕业前还需自行联系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或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
5.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开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学生根据经办行毕业手续要求,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重点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还款知识教育,既要正面引导,又要做好反面案例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征信知识等相关教育材料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手续办理是关系到学生个人信用和正常毕业的重要工作,凡没有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贷款毕业生将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为确保贷款毕业生正常离校,请各学院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确认流程
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参考图形化流程详解。
一、登录系统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填写省份、市(区)、资助中心、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中的8位生日号码)和验证码等信息,点击登录。若学生修改初始密码后遗忘的,需与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老师联系重置。
此网站须用IE浏览器,打开后一般会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这时请继续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
二、变更个人信息
登陆成功后,点击“个人信息变更”,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选择“提交”,完成个人信息确认。注意事项如下:
1、基本信息栏: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有错误的,须与县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
2、就学信息栏:“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要求填写学院(系)、专业的全称,不要填写简称。
3、通讯信息栏:手机填写最新手机联系方式;QQ号码、电子邮件等信息补充完整。(重要提示:确保在贷款还清前,若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第一时间登录本系统并在此处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但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而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毕业生务必引起重视!)
4、就业信息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要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录入个人就业信息;如果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一律按照家庭信息填写。
5、联系人信息栏:填写共同借款人,不填写本人信息。
6、变更原因:已经毕业未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填写“毕业确认”,继续读研的填写“考取研究生”。
三、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更新个人信息后,点击左侧“毕业确认申请”,点击“申请”按钮。
已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同样需要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毕业前还需自行联系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或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
四、现场确认
毕业生要按时提交网上毕业确认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初审,对于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初审通过后学生可在系统导出毕业确认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将其中一份确认表附学生就业协议复印件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行政楼5楼530对面大厅),另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