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6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明办〔2006〕1号)精神及《50net永乐高“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暂行)》,通过对受助学生综合表现的认真考核,并结合受助学生2007~2008学年模块化测评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给陈泽妍等57名学生全免2008~2009学年度学费;给洛桑加参等13名学生减免50%的2008~2009学年度学费;大达仓等6名学生因考核不合格,不予减免2008~2009学年度学费。
希望受资助的同学能继续刻苦学习、再接再厉,以优良的成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