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方便已考取我校研究生的2017届毕业生同学,学校特提供南校区D栋教学楼211、212教室存放其行李物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寄存物品的学生必须是今年考取我校研究生的2017届我校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存放。其他人员一概不得寄存。
2、存放时间:6月26日~27日早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3、存放期间由学校后勤集团立远物业公司委派专人负责看管,行李物品的存放、领取等工作由负责看管的人员统一协调负责。
4、为方便存取,所存放的行李物品,必须打好包裹(零散物品概不存放),包裹表面必须注明个人姓名、毕业前所属学院。
5、所存放物品中,不得含有贵重物品、现金和易损品,由于室内温度较高,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
6、为了不影响暑假开学后南校区教学楼的教学工作,存放行李物品的学生必须在9月2日~3日(2日早9:00~12:00,下午14:00~17:00,;3日9:00~12:00)两天之内将行李全部取走。领取行李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行李存放凭证(存放行李时开具),不得代领。
7、由于9月3日下午D栋教学楼211、212教室有班级进行点名,请同学们务必在9月3日12:00之前取走行李。逾期未领取的行李,学校将另行处置。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