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启动了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希望院(部)鼓励我校辅导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3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抽象。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1.本专项以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3.以院(部)为单位于2012年12月2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上报时,请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往xsgzc@xidian.edu.cn。
1.各申报人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