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担任本科学生辅导员(以下简称“研辅”)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个人“德”、“勤”、“能”、“绩”、“廉”等方面。
二、考核时间
2016年1至6月
三、考核人员
各学院全体研辅
四、考核方式
1.采取以学院考核为主,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根据研辅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形成考评意见报学校审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学院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60%以内。
2.对于2016年秋季学期不再承担研辅工作的人员不得考核为优秀,并报送人员名单至学工处备案。
3.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研辅,客观评价研辅的成绩与不足,提出未来工作方向。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者,在学生中散布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定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工作对学校声誉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3)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长期懈怠,屡次不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者;
(4)由于工作不深入、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者;
(5)评优、评奖及资助等各类工作中,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存在营私舞弊,经查证属实者;
(6)在当年各类考试中,班级出现大面积作弊(5人以上者)或有组织的集体作弊情形者;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2016年春季学期研辅工作考核表格》(附件一)、《2016年秋季学期不担任研辅人员名单》(附件二)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思想教育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睿
电 话:81891096
电子邮箱:xsgzc@xidian.edu.cndu.cn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27日
附件:1.2016春季学期研辅工作考核表格
2.2016年秋季学期不担任研辅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