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生:
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对我校2014届毕业生中获得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的学生进行在职在岗情况审查,教育部将根据审查结果批复第二次资金。
具体名单如下:
2014届毕业生(第二批)
李义
| 张志杰
| 马云超
| 李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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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
| 任茂
| 马瑞
| 史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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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其林
| 阿旺群培
| 次拉姆
| 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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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增罗布
| 央金卓嘎
| 索朗多吉
| 旦增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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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增顿珠
| 马倩雯
| 邹隆旋
|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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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轲
| 顾志广
| 袁昕
| 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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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岩
| 余林峰
| 杨星
| 容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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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粉霞
| 高学强
| 付海涛
| 赵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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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张登
| 丁芃根
| 赵亚奇
| 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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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青
| 高桂花
| 马泽娟
| 杨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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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焕锋
| 崔佳珊
| 李辉
| 李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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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
| 孟庆辉
| 武慧斌
| 蒋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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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波
| 努尔麦麦提·图尔荪江
| 阿布力米提江·艾米热拉
| 师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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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学生在2015年6月25日前(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准),将在职在岗证明寄送至学校,审查表已发送至提交申请材料时所留电子邮箱,也可在“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有其他疑问请上班时间拨打029-8189109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