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做好“双做”主题创建活动,督促学生遵守一日生活制度,严于律己,奋发向上,传承优良校风、学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全面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并体现广大学生在优良学风建设中的“三自”作用,学校将继续做好校风校纪纠察、学风监督和学风促建工作。现将2011年秋季学期校风校纪纠察队、学风监督岗和学风促建岗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校风校纪纠察队工作职责:
1、查纠不安全、不稳定以及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
2、查纠夜不归宿、通宵上网、晚归、酗酒等现象;
3、查纠校园内学生存在的举止不得体、不文明现象;
4、对学生反映的不文明行为和违纪现象进行及时查纠处理;
5、查纠其它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
二)学风监督岗工作职责:
1、督促学生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学生早晨按时离开宿舍的要求;
2、督促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和课堂纪律,查纠不按时离开宿舍、迟到、早退和正课时间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等问题;
3、督促开展文明宿舍建设工作,查纠宿舍脏乱差等现象。
三)学风促建岗工作职责:
1、协助本学院和本年级辅导员开展优良学风创建工作;
2、落实本班一日生活制度,督促本班同学早晨按时起床并离开宿舍;
3、协助校风校纪纠察队夜间检查本班学生夜不归宿、通宵上网等违纪行为和宿舍安全隐患的协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总队长:任小龙 副总队长:党文学 杨光玮 林松涛
1、校风校纪纠察队
星期日
第1分队队长:金阳群
队员:秦鸿鑫 曹润清 赵岩松 史志刚 李小南 张士红 白延军
肖 磊 黄 兴 韩 睿 刘 超
星期一
第2分队队长:刘昕雨
队员:王蓓金 周 静 周沫含 黄丽娟 刘丽丽 刘 男 陈春晓
赵文娟 林松涛
第3分队队长:王孝文
队员:王 艳 范 威 沈小敏 姜毅影 马 梅 张 璟 刘 阳
孔难难
星期二
第4分队队长:张 鹏
队员:郭 振 吕 新 汪 璐 贺镝飞 刘天航 胡 博 唐建旺
曹立砥
第5分队队长:蒋昙飞
队员:邹文杰 张海战 尹 鹏 乔兵志 李 程 韩邦合 宋晓强
梁双杰
星期三
第6分队队长:高新华
队员:叶 楠 钱德年 高 辉 谢巍龙 车 骏 陈大明 李家易
张 博
第7分队队长:黄成龙
队员:李 政 陈紫晨 凌小荣 马永仁 侯其锋 张国栋 刘宇鹏
孙殿松
星期四
第8分队队长:张卫国
队员:王国庆 马 昆 刘 涛 孙振蔚 李 进 李卫东 卫 萌
马尚俊
第9分队队长:桑林海
队员:王金龙 张志为 冯 波 郇新军 杨 震 马维红 杨广志
杨 森
第10分队队长:辛 庄
第10分队的工作由新生部按照工作要求具体安排。
第11分队队长:杨光玮
第11分队的工作由北校区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具体安排,组成人员为北校区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管理教育科和研究生辅导员。
2、学风监督岗:
星期一:队长: 梁 伟 张 鹏
一分队队员:通信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10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10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二分队队员:通信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09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09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星期二:队长:徐 克 徐战利
一分队队员:电子工程学院、理学院10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10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二分队队员:电子工程学院、理学院09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09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星期三:队长:王卫东 林 波
一分队队员:计算机学院、技术物理学院10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10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二分队队员:计算机学院、技术物理学院09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09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星期四:队长:陈 波 吴建新
一分队队员:机电工程学院、50net永乐高10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10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二分队队员:机电工程学院、50net永乐高09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09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星期五:队长:李勇强 卫 萌 姜丽丽
一分队队员: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10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10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二分队队员: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09级全体辅导员、学习导师;09级学风促建岗成员;
新生部分队:队长:辛 庄
新生部分队的工作由新生部按照工作要求具体安排。
3、学风促建岗:
由各学生班班长或团支部(也可由各学生班选举或辅导员指定或班干部轮流)担任学风促建岗成员,具体工作为周一到周五协助本学院和本班辅导员督促本班学生早起,并按时离开宿舍。在本学院本年级辅导员学风检查时,协助辅导员督促本学院本年级早起情况或交叉检查时协助本班辅导员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校风校纪纠察队和学风监督岗工作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延伸,是学生工作干部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辅导员和学习导师必须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
2、学风促建岗成员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按照“学风促建岗”的岗位要求,完成任务,并作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
3、校风校纪纠察队队员在值勤过程中必须佩戴工作牌,依据校纪校规,严格执行纪律,同时做到文明值勤,以理服人。检查中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应在现场给予教育和纠正,同时做好检查登记,经查对核实后及时报学工处管理科。
4、工作实行分队长负责制,分队长要组织好每位队员按照总队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格考勤队员出勤情况并认真记录查纠结果。每位队员服从队长安排,认真负责的做好检查登记工作。学期结束前,各分队要及时将检查登记记录本交到学工处管理科。
5、各学院学风监督岗按年级进行分组,由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为组长,本学院本年级的学生学风督查员要协助辅导员的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学院本年级学生所在宿舍楼的全体学生按时离开宿舍。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随机检查或抽查。
6、新生部的校风校纪纠察队、学风监督岗和学风促建岗的工作方案及人员安排应于开展工作之日前报学工处管理科备案。
7、值勤时间及集合地点:
(1)校风校纪纠察队
值勤时间:晚上10∶00—12∶00(若有临时任务时间另行通知)
集合地点:6号楼208学生工作处值班室(周一第2分队、第3分队)
3号楼204学生工作处值班室(其他分队)
值班电话:81891204
(2)学风监督岗:
值勤时间:早晨:7∶50—9∶30(若有临时任务时间另行通知)
集合地点:根据检查内容另行通知
(3)学风促建岗:
值勤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前(若有临时任务时间另行通知)
集合地点:由各院(部)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学生工作处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