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要求,现就开展学校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追加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二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单位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翻倍,具体分配如下。
单位 | 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 | 第一批国家奖学金名额 | 合计 |
通信工程学院 | 19 | 19 | 38 |
电子工程学院 | 19 | 19 | 3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2 | 22 | 44 |
机电工程学院 | 12 | 12 | 24 |
光电工程学院 | 7 | 7 | 14 |
物理学院 | 5 | 5 | 1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6 | 1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2 | 4 |
50net永乐高 | 2 | 2 | 4 |
外国语学院 | 2 | 2 | 4 |
集成电路学部 | 11 | 11 | 22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2 | 2 | 4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3 | 6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2 | 2 | 4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7 | 7 | 14 |
人工智能学院 | 8 | 8 | 16 |
丁香书院 | 60 | 60 | 120 |
合计 | 189 | 189 | 378 |
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不变。如学生获评国家奖学金造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空缺,做好相应补充评审。
二、资助标准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
三、评审依据
1.依据《50net永乐高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西电学〔2022〕10号)《50net永乐高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西电学〔2022〕9号)《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本字〔2024〕129 号)评审。
2.在学年综合测评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获奖同学需符合学校综合发展奖学金条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追加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补充评审工作。第一批已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不再调整。
2.各单位要在补充评审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审,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重复获得。同时系统梳理最终获得学校奖学金学生名单,已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不再发放学校奖学金。
3.各单位应规范严谨开展评审工作,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注:只公示学生姓名、年级、专业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应及时删除公示信息。公示期间要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咨询,认真核实学生提出的质疑,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4.请各单位于11月8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更新版,包括:
(1)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报告;
(2)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结果汇总表;
(3)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第二批)》;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学生请按照标注第二批模版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模版可通过学工处官网“永乐高官方网站”下载。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需按统一数据格式汇总,以院为单位,通过OA系统报送,纸质版材料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50net永乐高资助科(南校区办公楼212室)。
联 系 人:杨 帆 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k@xidian.edu.cn
50net永乐高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