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3〕64号
各学院:
根据《50net永乐高2013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实施细则》(教字〔2013〕46号)精神和2012年8月30日的笔试成绩。现将符合2013级“卓越计划”试点班面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将面试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工作由开设“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试点班学院通知到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到学生。学生应按时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二、若学生符合两个专业“卓越计划”试点班面试资格者,请自行选择一个专业参加面试,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专业的面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国防生“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的面试工作分别由通信工程学院与选培办、电子工程学院与选培办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
四、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的学生,在参加面试时请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面试时提交给面试老师,面试老师将证书复印件提交给学院,各学院统一将证书复印件提交到教务处,由学校审核认定。
五、学校在公布录取结果时,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加分后的总分排定名次(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获奖直接加分),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根据面试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高低确定录取名单。
六、面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于9月11日将预录取名单报教务处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公布各“卓越计划”试点班录取名单。
附件:1.参加“卓越计划”试点班面试学生名单
2.各试点学院面试安排
教务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