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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10:11:21来源: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50net永乐高、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合开展我校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港澳及台湾、华侨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22~2023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二、奖学金名额与等级

1.名额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1人,三等奖学金2人

(2)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1人,三等奖学金2人

2.等级

一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

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

三、评审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有意愿申请学生从即日起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提出申请,并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

(1)个人事迹材料:阐述个人典型事迹、突出表现,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

(2)成绩单、相关事迹、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

50net永乐高、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相关学院(书院)成立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照奖学金申请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对各类别申请学生的申请材料、在校成绩或入学成绩、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奖学金获奖人选,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推荐报送

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奖学金评审有利于增强港澳及台湾学生、华侨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本次评审主要针对学生2022~2023学年在校表现。

2.请各学院/书院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提交,并于11月29日(周三)17:30前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将学生个人申请材料、《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50net永乐高资助科(办公楼212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本次评审工作2020、2021、2022级本科学生由学院负责,2023级本科学生由书院负责。

3.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其他奖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4.若发现获奖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虚假报送,在校期间出现反对“一国两制”和“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

联 系 人:杨 帆 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b@163.com

50net永乐高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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