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114号
各学院、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了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 号)的精神,根据《50net永乐高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考核指标体系(暂行)》(教字
〔2015〕2号)的要求,2016年对我校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需参加2016年度考评(具体名单见附件3);
2.参加考评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50net永乐高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考核指标体系(暂行)》(附件1)的指标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附件2);
3.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的单位还应总结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的建设情况;
4.各实验中心于2016年12月28日前将《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一式3份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实践科,《考核报告》电子版发xjwang@xidian.edu.cn 。
附件1. 50net永乐高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评价体系
2. 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2016版)
3. 2016年度参加考核的实验教学中心名单
50net永乐高教务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