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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10:12:08来源: 点击:

各学院/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学校各项资助评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实现精准资助,根据《50net永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西电学〔2019〕19号),学校启动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内容及对象

1.在2022级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在读学生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

2.在2019、2020、2021级本科学生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核查工作。

二、认定工作组织

1.各学院/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核查工作。2019、2020级本科学生、全体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格认定、核查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2021、2022级本科学生资格认定、核查工作由所在书院负责,2022级预科学生认定工作由预科学院负责。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班团干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本班级提出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要确保每个宿舍都有学生代表进入评议小组。

三、认定等级及标准

1.认定等级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经济困难两档。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家庭经济困难: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全部生活费用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2.若申请学生为地方政府认定的特殊困难类型群体,经核实后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依据学生提供证明材料或参考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数据库下发名单(名单可在困难认定系统“中央下发特殊困难学生”查看)进行核实确定。

注:特殊困难类型学生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

3.认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触犯国家法律、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

(2)违反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分;

(3)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4)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

(5)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消费现象和奢侈行为。

四、认定程序(2022级)

1.个人申请(9月22日—9月26日)

学生通过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http://ehall.xidian.edu.cn/)在线提出申请,同时通过附件上传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系统在线生成《50net永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操作流程详见学工处官网永乐高官方网站《困难生认定学生使用手册》)

2.班级评议(9月27日—9月30日)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在线审核,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标准,对学生经济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初评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初评结果应及时向班级全体学生公布,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核查修正。(操作流程详见学工处官网永乐高官方网站《困难生认定辅导员使用手册》)

3.院级审核(10月1日—10月13日)

各班级评议小组将初评名单及《50net永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式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批准后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建立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4.学校审定(10月14日—10月15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学生个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上报至学校,学校审定后正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电子档案。

五、核查程序(2019、2020、2021级)

1.个人申请(9月22日—9月26日)

上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在线提出核查申请(http://ehall.xidian.edu.cn/);新申请认定学生通过困难生认定系统在线提出申请进行认定。(操作流程详见学工处官网永乐高官方网站《困难生认定学生使用手册》)

2.班级评议(9月27日—9月30日)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按照学生经济情况认真进行评议,核查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核查结果应及时向班级全体学生公布,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核查修正。

3.院级审核(10月1日—10月13日)

各班级评议小组应将核查结果报送学院/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更新学生资助库信息。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核查表由各学院、书院留存。

4.学校审定(10月14日—10月15日)

各学院/书院将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上报至学校,学校审定后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申请学费缓缴、评选国家助学金等各类资助项目的基础数据和前提条件。对于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库中的学生,本学年内原则上不给予任何资助项目。各学院/书院要及时向学生详细解读《50net永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学校相应资助政策。

2.全面摸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类型学生、受疫情或灾情影响学生,经核查属实,应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做到精准认定、不漏一人。

3.请各学院/书院于10月13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至50net永乐高资助科(办公楼212室):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纸质版与电子版)。

(2)所有本学年新增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含审核流程)。

以上材料均可通过系统导出,请认真核查无误后打印,材料纸质版均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材料应装订成册,汇总名单与认定申请表排序要对应一致。上报学生材料审核通过后不予退回,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备档留存。

联 系 人:杨 帆 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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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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