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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4:57:51来源: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文件要求,经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协商,学校启动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首贷学生:2021-2022学年未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2.存量学生:以前学年已按照老政策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学年需提升贷款额度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三、提供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2.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4.经学生本人填写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2);

5.中国银行开立储蓄卡复印件(可现场开户办卡);

6.推荐信及费用证明(学校提供)。

四、贷款额度

本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12000元。2021年,国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申请流程

根据中国银行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2021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办理全部采用线下方式受理。已通过线上提交申请的学生目前银行已进行退回处理,需通过线下方式办理。

1.政策咨询(11月11日)

11日中午12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海棠餐厅设置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咨询点,学生可前往具体咨询办理事宜,了解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金融知识进校园宣讲及贷款流程培训(11月11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邀请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开展金融知识宣讲,对本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政策、申请办理流程、准备资料进行详细讲解说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办理首贷学生通过线下方式参加宣讲,办理存量学生通过学在西电直播平台进行观看。

宣讲时间:11日下午14点

线下宣讲地点:D-206

学在西电线上地址:

邀请码: gehp6843

观看地址:https://zhibo.chaoxing.com/11525905

3.材料审核及合同面签(11月11日—11月12日)

宣讲会结束后,学生可根据银行宣讲会要求现场办理中行借记卡、填写提交申请资料、进行首贷合同、存量合同面签。

办理时间:11日下午、12日全天

办理地点:D-206

4.银行放款(2022年1月)

银行根据审核结果,按照要求放款至学校、个人账户。

六、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工作与学生学费缓缴、催缴工作相结合,引导缴费困难学生、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求学生及时申请,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根据计划财务处《50net永乐高学宿费收缴管理办法》(西电财〔2019〕42号)要求,各学院是学宿费清缴工作的主体,2020级、2021级本科生由所在书院负责,2018级、2019级本科生、全体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由所在学院负责,预科生由预科学院负责。各学院、书院应加强引导贷款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3.请所有申请缓缴有需要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加入202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QQ群(群号542596359),按要求提前填写准备相关资料,带至办理现场。

联 系 人: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b@163.com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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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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