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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6:18:39来源: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38号)文件要求,依照《50net永乐高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西电学〔2021〕3号),现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计划内本科生,原则上必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等级设置

国家助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500元/人,二等3000元/人,分两学期发放。

三、金额预算与名额分配

各学院/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及基准预算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书院在总金额不超过分配基准金额、总人数不超过基准名额的前提下可自行分配各等级名额。

四、申请流程

1.个人在线申请

学生登录学校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http://ehall.xidian.edu.cn),搜索“助学金”模块,在线填写《50net永乐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流程操作手册见学工处网站“永乐高官方网站”)。

2.民主评议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初评本班级申请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所在学院/书院。

3.学院/书院审核

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审核初评结果,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审核,填写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在学院/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最困难的学生获得推荐。

4.学校审定

各学院/书院将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报至50net永乐高,学校审定无异议后,由计划财务处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五、举报与监督

1.学院/书院须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并随评选通知一起向书院/学院全体学生公布,在国家助学金评定全过程中接受学生监督和举报。学生如对学院/书院评选过程有异议,可向辅导员和学院/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反映。

2.国家助学金评定实行院、校两级公示。各学院/书院确定初审推荐名单后须在本学院/书院公示不少于3天,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学生如对学校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50net永乐高反映。

学校举报电话:81891099

学校举报邮箱:xgczzb@163.com

现场举报地点:南校区行政楼216室

3.在国家助学金评定和发放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不进行公示、拆分等违规行为,严禁提取班费等挪用国家助学金的违纪行为。对所有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50net永乐高将联合学校纪委共同查处,对于经查明属实的将严肃处理。

4.国家助学金属于助困类型资助项目,获得此项资助学生要妥善使用国家助学金,用于日常基本生活花销等合理项目。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书院应高度重视,及时将此次评定国家助学金的相关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2018级、2019级本科生、全体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评定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2020级、2021级本科生评定工作由所在书院负责。

2.各学院/书院需提交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评定工作组成员名单、评定工作开展整体情况、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处理举报及投诉情况等。

3.请各学院/书院于11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50net永乐高资助科,纸质版需由学院/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

(1)学生《50net永乐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公章);

(2)《学院/书院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可由系统导出);

(3)《学院/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附件1:2021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分配表.pdf

附件2:学院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xls

联 系 人: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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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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