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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09:31:43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和《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2016〕6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50net永乐高第二届“校长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背景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一项大学生科技竞赛。本届大赛的主题是: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组织“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

学校组织“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旨在进一步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不断提升和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机制体制,深化学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竞赛取得圆满成功,学校成立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东 龙建成

副组长:郭宝龙 朱文凯

成 员:任小龙 姬红兵 石光明 刘丰雷 朱红星 肖 刚

秦 荣 王海波 李勇朝 苏 涛 崔江涛 李团结

李平舟 周慧鑫 王益锋 杨有龙 夏永林 马 刚

顾 新 张进成 梁继民 王松林 梁燕萍 王林雪

宋宝萍 辛 红 毛立强 赵韩强 郭 涛 黎 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校赛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竞赛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教务处;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校内赛的组织、报名、评审等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我校在校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 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配备1名指导老师。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二)参赛条件。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及成长组。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流程

(一)网络报名: 所有报名参赛项目必须使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学生系统报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参赛团队在系统报名的同时需在各学院(系)进行报名,各学院填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由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同项目计划书(即学生报名系统中所提交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提交至竞赛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李涵,029-81891360 13572178050@163.com)。

(三)竞赛阶段:学校将于6月份组织竞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竞赛采用会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 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

竞赛专家组根据各项目组在报名系统中所提供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前30%的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2. 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

要求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评奖推优: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比例为参赛队总数的10%,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25%。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竞赛工作要求

1.各学院作为竞赛主体单位,要成立“互联网+”竞赛组织领导小组,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及责任,确保学院的组织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相关部门要密切与学院配合,积极协调,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协同机制,推进全体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其项目充分参赛。

3.各学院要发挥学科优势、人才培养优势及特色,以竞赛为抓手,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加强校内外沟通,发挥广大校友的力量,深入推进竞赛组织工作,促进优秀项目的涌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组织报名、优化项目,争取优异成绩。

八、奖励政策

对获奖学生及单位,学校将按照《50net永乐高大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西电教〔2013〕26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获国家奖的参照国家大赛最高级别对应执行。

九、联系方式

竞赛领导小组秘书处:

黎娜、胡晓娟(教务处),电话:029-81891766;

E-mail:nli@mail.xidian.edu.cn

朱伟(校团委),电话:029-81891748。

竞赛工作办公室: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涵,电话:029-81891360;E-mail:13572178050@163.com

附件:1. 各学院报名项目数量分配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50net永乐高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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